奕亨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主营服务上海报关代理、上海清关代理等的清关公司、报关公司,全国服务咨询热线:18217202360。
需要什么资质?注册流程、我们在有货物做进出口的时候大部分都会选择为我们做清关方面的操作,但是并不是都可以报关的,那具备哪才能帮客户进出口报关呢?
1.营业执照范围内需要货物报关服务;
2、需办理报关登记许可证,具备报关资格;
3、需要有专业的操作团队:其中有制单团队,即系统制单申报,且对清关单据的熟悉度高,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现场操作,去现场进行换单办单以及查货放行操作的,需要对现场操作流程较为专业,对于一些突发的应急情况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客服团队,主要负责客户对接和服务;管理团队,控制和指挥整个报关流程和服务进度;
4、具有良好文化:服务声誉是通过日常经营积累起来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其次,更具凝聚力,企业走得更长,可以更放心地做报关。
注册流程
许可内容:
海关允许国内企业法人注册为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人的委托,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活动。
设立依据:
《*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企业必须依法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
实施依据:
1.《*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办法》(令第117号)
3.《*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署令第127号)
4.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公告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申请条件:
(一)报关企业注册许可证应当具备
1.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
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
3.完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4、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5.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人无走私记录;
6.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对外贸易或报关经验;
7.海关撤销无走私违法行为的登记许可记录;
8.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营业场所和设施;
9.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登记许可证
1、符合设立国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条件;
2.报关人数不少于3人;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营业场所和设施;
4.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对外贸易或报关经验;
5.报关业务负责人和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三)申请分支机构登记许可证的报关企业应当具备
1.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颁发的《*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登记证》之日起2年;
2.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近两年未因走私受到处罚;
3.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登记许可证的报关企业,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报关企业注册许可证
一、报关企业登记许可申请书(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出资证明复印件;
5.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
6.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7.报关业务负责人简历;
8、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9.其他与注册许可证申请有关的材料。
(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登记许可证
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登记许可申请(附件2)
二、《*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3.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支机构;
4.拟聘报关从业人员《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负责人、报关业务负责人简历;
6、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7.报关企业符合申请分支机构登记许可证条件的证明材料,由报关企业直属海关出具;
8.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登记许可证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一)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
1、申请人向所在地(以工商登记地为准)海关提交许可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应当出具《许可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海关应当出具《不受理决定书》;
2、当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直属海关;
3、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提交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依法发布《注册许可证批准决定》或者《注册许可证批准决定》。后者应当说明原因,并通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许可证变更
1、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获得注册登记许可后,如有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许可。
2、申请变更许可证,应当提交《报关企业(跨关区机构)登记变更申请书》(附件3)、《*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登记证书》、企业变更决议原件、复印件。
3、登记地海关按照登记许可程序进行初步审查,并向直属海关报告决定。直属海关依法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作出书面决定。
(三)许可证的延续
1.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的登记许可期限为2年。被许可人需要延长登记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40日向海关申请延长许可证。未按规定申请的,海关不再接受申请。
2.报关企业申请延期许可的,应当提交《报关单位登记表》(附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关单位登记表》(附件5)等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跨关区分支机构申请延期许可,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3、登记地海关应当按照登记许可证程序进行初步审查,并向直属海关报告决定。海关应当在登记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审查。符合延期登记许可证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延期,依法办理延期手续。
(四)撤销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海关作出注册许可证的决定,可以撤销注册许可证:(1)海关工作人员 、 (2)追赶法定职权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4)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5)其他依法可以撤销注册许可的情形。撤销损害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海关应当依法赔偿其直接损失。
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注册登记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撤销许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五)注销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登记许可证:(1)有效期届满未延长的;(2)报关企业或者其跨关区分支机构依法终止的;(3)注册许可证依法撤销、撤销或者吊销注册许可证;(4)因不可抗力无法实施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注销注册许可证的情形。
本指南的内容与现行海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现行海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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